集团召开物资集团警示教育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1-11-17

    11月17日下午,集团召开物资集团警示教育扩大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物资集团重大经营风险损失和钟旭艳违纪违法案等“身边案”“身边事”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洁从业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崇尚廉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集团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吴雪勇,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严明潮,集团纪委委员,物资集团中层以上干部,集团直属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全体纪检干部参加会议。

    吴雪勇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指出,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前些年,物资集团经营风险和廉洁风险交织,接连出现了重大经营风险损失、钟旭艳违纪违法案等。我们很有必要结合这些重大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触动警醒,灵魂受到震撼洗礼,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严明潮做警示教育报告。他通报了物资集团近年来发生的重大经营风险损失、钟旭艳违纪违法案和新华物资违规业务招待等案件,深刻分析了违纪违法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重申纪律要求。

    严明潮指出,物资集团及其所属新华物资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十分深刻,既有物资集团管理层面的责任,更有相关干部个人层面的问题。从物资集团党组织层面分析,一是政治意识淡薄,政治站位不高,没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坚决有力;二是发展理念存在偏差,没有聚焦主业,从事不熟悉的非主业大宗贸易、融资性贸易和背景真实性存疑贸易;三是风险意识不强,风控措施不力;四是内部管理缺失,重大经营风险背后潜藏着廉洁风险和腐败风险。从相关干部个人层面分析,一是理想信念意识淡薄,导致精神上的“软骨病”;二是法律规矩意识淡薄,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三是责任担当意识淡薄,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四是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导致权力与金钱关系失衡。

    严明潮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作为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为集团高质量发展尽心尽力。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到“责”字当头、“严”字为要、“治”字为本。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防控经营廉洁风险,做到坚决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把高质量发展放在首位,坚持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要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时刻保持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严格纪律规矩,正确行使权力。

    严明潮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推进警示教育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负责、亲自部署,确保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警示教育;要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好警示教育情况,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物资集团党总支书记、董事长金汉宏做表态发言。他表示,要吸取教训,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理想信念决不动摇、纪律规矩决不松弛、手中权力决不滥用、监督约束决不缺位。要真整真改,把握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确保以案促改的任务落实,做到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效果不明显不放过,守住不发生新风险的底线。要全面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清廉国企建设。特别是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要坚决纠正“松一点”“放一马”的错误思想,切实履行国有股东监管职责,有效防范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

    会上,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国企姓公不姓私——省农村发展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翁云翔案剖析》。


浏览量: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