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普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9

数出〔2014〕17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4〕47号)的要求,为做好新闻出版领域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现将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普类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普作品要求

  1.科普作品:是指以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宗旨,以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的公开出版、发行的科学普及出版物。

  2.评审范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的评审范围暂限于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

  科普音像制品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产品、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等为载体的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普出版物。

  3.出版发行时间:2000年(含2000年)至2012年1月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4.授奖对象: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的奖项仅授予公民。其候选人应当是对优秀科普作品的创作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作者、责任编辑和美术编辑。

  关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作品推荐评审补充说明》。

  二、工作程序

  各申报项目填写《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报送总局数字出版司。总局数字出版司对申报项目审核汇总后,择优确定推荐项目。推荐项目完成正式申报程序后,由总局推荐至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按照《关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推荐评审补充说明》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并由完成人签字确认。

  2.申报项目须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一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和科普作品1套报送总局数字出版司。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100052 

  联 系 人:康宝中

  联系电话:010-83138707

  E-mail:bzhkang@163.com

  
附件:1.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部分).pdf (289.88 KB)

   2.关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作品推荐评审补充说明.pdf (545.57 KB)

   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介绍.pdf (979.48 KB)

   4.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式样.doc (99.00 KB)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

2014年11月27日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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